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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诉360开庭 索赔125亿

※发布时间:2016-8-23 14:33:4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长江商报)3Q大战硝烟再起。昨日上午9点,腾讯诉奇虎360“扣扣保镖”涉嫌不正当竞争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腾讯向奇虎360索赔1.25亿元人民币,而此前360曾以反垄断为名向腾讯索赔1.5亿元。上午的庭审从9时30分开始,持续到12点半结束。下午的庭审3时开始,到下午6点休庭。庭审当天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主要围绕四个焦点展开。一:扣扣保镖有没有破坏QQ软件的完整性?二:删除插件、屏蔽广告算不算破坏商业模式?三:负面评价构不构成声誉上的诋毁?四:扣扣保镖搭没搭QQ软件的便车?控辩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

  对于奇虎360与腾讯这两家中国互联网巨头为何要死掐到底?两家公司利益冲突乃至根本的理念究竟是什么?

  IT法律人、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最根本原因还是双方在安全软件,浏览器等领域存在激烈的利益冲突,360采取的竞争手段又带有颠覆性。”

  面对腾讯发起的第二轮进攻,360方面坚称QQ用户选择操作“扣扣保镖”,不构成对QQ的侵权,“扣扣保镖”作为互联网创新型工具软件本身无罪,且“扣扣保镖”并未修改QQ的任何文件,并请求法院驳回腾讯的诉讼请求。

  【观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已不能适应互联网行业发展

  赵占领认为,腾讯质疑360不正当竞争的关键点之一是奇虎360劫持QQ安全中心,替换成360安全卫士,这一点对360很不利,认定为通过搭便车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能性较大。

  若安装某款软件后拦截所有的网页和软件弹出广告,或完全由用户设置拦截哪些网页或软件的弹出广告,这种情况比较难以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如果某款软件只针对特定软件,或安装后引导用户拦截特定软件或网页,认定不正当竞争可能性较大。

  赵占领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规定了11种类型的行为,已远远不能适应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本案和很多案件类似,只能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去判断。

  3Q诉讼战进程表

  ●第一场

  2010年10月腾讯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

  结果:360败诉。

  ●第二场

  2012年4月360诉腾讯滥用QQ市场支配地位

  结果:尚未宣判。

  ●第三场

  2012年9月18日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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