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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行情促使客户学习股指期货规则

※发布时间:2018-3-22 11:25:4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股指期货金比例、持仓限额的最新调整情况。中金所在2014年8月2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微博]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将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金由12%调整为8%,将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由600手调整至1200手。自2014年9月1日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所有合约交易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目前,中金所股指期货金收取比例为10%,期货公司收取客户的金比例一般为13%。资金量比较大的客户,期货公司会有特殊金设置,但不会低于交易所标准。

  对于一些资金量特别大的客户,了解每日最大开仓限额很重要。中金所调整了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标准,将客户每日开仓限额从1200手调整至2400手。此外,《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由于行情大涨,一些在股市和期指市场上做套利的客户,因为不能及时划拨资金,经常面临追加金甚至被平仓的问题。有客户咨询:“什么情况下会平仓,强平是全部持仓都给平掉吗?”这个问题,客户平时还真问得不多。

  其实,在期货公司的经纪合同中一般都有风险控制条款,提示客户在交易及持仓过程中,应当随时关注自己的交易状况以及持仓、金和权益变化情况,并及时有效地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风险。期货公司以风险度作为标准对客户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风险度的计算方法为:风险度=持仓金÷权益×100%。期货公司会根据客户的资金情况把客户分为三种风险状态:一是正常状态,客户风险度小于100%;二是追加状态,客户风险度大于等于100%,并且客户权益大于等于按照交易所金标准计算的持仓金;三是强平状态,客户风险度大于等于100%,并且客户权益小于按照交易所金标准计算的持仓金。

  例如,一客户假设有110万元,按照股指期货金收取比例为11%计算,在股指期货3300点,满仓10手空单,则期货公司收取的金为3300×300×11%×10=108.9万元,此时期货公司客户风险度为108.9/110=99%(有时称之为客户的期货公司风险度),相应地,按照交易所金比例计算的客户风险度为3300×300×10%×10/110=90%(一般称之为交易所风险度)。当行情上涨34点,即涨到3334点,此时按照交易所金比例计算,占用金3334×300×10%×10=100.02万元,此时客户权益为110-34×300×10=99.8万元,小于按照交易所金标准计算的持仓金,按照交易所标准计算的客户风险度为:100.4%。此时客户进入了强平状态。

  那么,强平是10手单全被平掉,还是平一部分?一般期货公司的做法是,强平到可用资金为正,而所说的客户需要平掉1手持仓,以金。一般情况下,即使当日达到强平线,若期货公司评估风险不大,客户再与期货公司沟通、申请,期货公司第一天可不予强平,但第二日若依旧处于强平线%,则期货公司肯定会强平,因为这涉及监管扣分的问题。

  少则得,多则惑。见惯了市场风高浪急,我们常常会客户轻仓操作,不疾而速,步步为营。比如我们的一个客户“股神张”,他的仓位很少超过20%,而以此操作,最近半年其股指期货收益率也超过了80%。

  中金所从2014年10月27日结算时起开始执行单向大边金,就股指期货而言,中金所对同一客户号在同一会员处的同一期货品种的双向持仓,只按照金金额较大的一边收取金。简单地说,也就是看多单和空单谁占用的金多,哪边占用的金金额大,就收取哪边占用的金。

  举例来说,比如股指期货多头占用金10万元,空头占用9万元,此时多头占用金比较大,则占用金=多头占用金=10万元。接着客户继续开仓交易,新开仓多头占用金5万元,新开仓空头占用金7万元,则此时总金空头占用较多,总金按照16万元收取。

  某位满仓的客户打电话说,他有股指期货空单,想再开股指期货多单,却做不进去,问笔者是怎么回事,因为按照单向大边金制度,是可以开仓交易的。于是笔者去问相关的同事,同事说这个客户处于追保状态,可用资金为负,不能够再开仓,需要可用资金大于零才行。

  “行船看风,拉车看道”。参与期货交易,在入市之前,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市场的机会与风险,另一方面也要认真把规则学透。这是投资者的,也是安全投资、和谐投资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学习交易规则,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